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生育保险的政策整改方案。此次调整主要是依照《关于整改2016年生育保险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通知》要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制度。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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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18-2922260 征缴科 0418-292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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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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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解阜新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及基数
阜新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阜新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征缴。同时,生育保险实行市、县分级统筹。市、县分别负责市区内、县辖区内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1%按季缴纳。缴费时间为每季首月10日前。
阜新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的基数计算情况是按照单位所在地的平均工资的60%最为基数来计算的。至于具体的百分之多少的比例计算,为详细精确的计算我们可以就自己所在职的单位进行咨询,计算公式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等于生育保险费除以生育保险比列。
阜新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
据悉,新参保单位或已参保单位(包括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申领待遇需要准备的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单位参保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于生育、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每月月初前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持相关材料到定点医院医保科登记报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科对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按标准发放给参保职工。
一、阜新市生育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手册
2.医疗保险卡
3.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
4.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