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小编从镇江人社局了解,为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明确生育保险待遇 查看详情>>
镇江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
电话:0511-85340220、0511-12333(社保查询)
网址:http://www.hrsszj.gov.cn/
镇江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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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1-85340607 或0511-12333(医保查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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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镇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据小编了解到镇江市民对镇江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都不是很清楚,生育保险小编为您提供镇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为1000元;
2、流产、引产:
(1)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为300元;
(2)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为6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为1500元;
关于镇江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据省人社厅官网发布的信息,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现行条例规定,近日镇江市将对现行生育保险政策作出调整,调整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为0.5%,同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详细介绍请跟随生育保险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镇江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据了解,生育保险调整后参保对象从企业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原来没有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现对用人单位职工的全覆盖。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6%下调为0.5%,仍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同时,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扩大女职工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增加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受10天生育津贴等。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94号令),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了镇江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文件出台后即正式实施。目前,市社保支付中心按照原有标准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由于生育保险调整后报销待遇有所提高,建议参保人员暂缓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