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最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政策出台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泰州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省的相关要求实施新政。这次新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覆盖范围扩大,包括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内全享受;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5%;护理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生育津贴;无 查看详情>>
泰州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地址:泰州市南园新村33号
电话:0523-86606052、86606545、0523-12333(社保查询)
网址: http://www.jstzhrss.gov.cn/
泰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泰州市南园新村33号
电话:0523-86606536或0523-12333(医保查询电话)
网址:http://ec.tznet.cn/web1/tzcz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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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为了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国家支付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自然分娩2000元、难产1700元(指胎吸、产钳)、剖宫产3000元;
2、3个月(含3个月)内流(引)产的定额标准为400元,3个月以上流(引)产的定额标准为1500元。
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据悉,结合泰州市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关于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现在生育保险已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558117人。同时,还调整了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全面积极落实政策,真正保障人民利益。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泰州市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降至0.5%
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费。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超过0.5%的,需报省政府批淮。我市原政策规定缴费比例为1%,现降为0.5%。
此外,针对目前各地生育保险政策不统一、待遇标淮差异较大、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新规明确,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我市生育保险将继续实行市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