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的参保流程,大家是否了解?其实说到这个失业保险的参保程序,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主要还是看各位有没有掌握其中的窍门而已,失业保险小编在这里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延安市失业保险参保的详细办理步骤,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延安市失业参保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延安市失业参保办理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关于失业保险的参保流程,大家是否了解?其实说到这个失业保险的参保程序,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主要还是看各位有没有掌握其中的窍门而已,失业保险小编在这里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延安市失业保险参保的详细办理步骤,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延安市失业参保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延安市失业参保办理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据悉,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规定,延安市充分考虑到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我市失业保险体制,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出《延安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具体内容认真阅读下文。
一、政策范围
企业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对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7号)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41号)和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9号)等规定的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和陕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淘办发3号)等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四)中小企业。指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划分的企业。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延安市民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职工缴纳的五险之一,是保障职工在失业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小编从延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了解到,现延安市失业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延安市失业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
(一)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职工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60%的,以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基数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单位和职工个人不再缴费。
(三)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所得税前列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本单位社会保险费中列支。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