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指导意见》(陕人社发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 查看详情>>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关街
延安市工伤保险赔偿新标准的介绍
据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伤残程度确定大致赔偿范围的,而工伤伤残程度是需要专门机构对工伤进行一个伤残等级鉴定。接下来,小编就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延安市最新调整的工伤赔偿标准,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延安市工伤事故各级伤残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康复待遇:
1、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12+12月。
(2)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2、医疗费: 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但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延安市新修正的工伤保险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时的一种保障。当发生工伤的时候,还需要专门的工伤鉴定部门去鉴定工伤的轻重。根据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制度与条例显示。工伤鉴定需要一套完整的鉴定程序来进行。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工伤鉴定的内容。
延安市工伤认定的条件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2016年延安市工伤保险费率新调整详解
工伤保险小编昨日从延安市人社局获悉,人社部等部门出台的新规定将从1月10日起正式实施,通过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但工伤职工的待遇不会受到影响。至于具体的费率调整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一、费率调整的范围及实施时间
在延安市范围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从2016参保年度起,执行新的基准费率标准。市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处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费率确定,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县区参保单位费率确定。
二、费率调整的标准
(一)执行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确定。按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见附件)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确定参保单位行业所属类别及相应基准费率。
(二)按照《延安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确定参保单位下一参保年度费率浮动档次及缴费费率。
(三)因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由财政按年度给予预算,其涉及行业类别多、跨度大,综合各类情况,其基准费率确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3%,也可上浮至12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