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那么,宿州市的失业人员办理该业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呢?
宿州市办理失业金领取申领条件
1、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导致职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宿州市办理失业金领取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