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临夏州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有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临夏州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临夏州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有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临夏州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据悉,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临夏州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41078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255人。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临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有哪些程序呢?
临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随便失业保险小编从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3月1日起,临夏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缴纳费率下调一半。具体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临夏州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国务院决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临夏州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缴纳费率下调一半。
临夏州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将减轻企业与职工负担,有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此外,虽然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但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并不变。
据悉,临夏州将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一、二、三、四类地区月发放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81元、1009元、936元、8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