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同时,企业职员享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为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长沙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希望在就业。
长沙市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料
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同时,企业职员享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为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长沙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希望在就业。
长沙市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料
据小编从长沙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长沙市人社局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标准,即将失业保险费率整体下调,这次调整是国家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的重要政策,具体内容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长沙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长沙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允许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办法》规定,从2016年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预计全市今年减少失业保险缴费3.5亿元。
为激励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办法》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补贴的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40%至50%。稳岗补贴实行网上申报和办理,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可关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了解政策及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及流程。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1.长沙市社会保险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