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大众创新创业、鼓励大学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做好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强化保障措施6个方面,推出29条政策措施,促进该市就业创业工作,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稳岗补贴
《意见》强调,赣州市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的作用,落实国家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负,政府部门预留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此外,赣州市还将进一步加大预防和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其中企业和个人分别降至1.5%和0.5%;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引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
见习单位享受更高见习补贴
为最大限度扩大就业,赣州市通过开展就业扶贫、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发放见习补贴等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帮扶就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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