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或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南阳市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经过哪些程序呢? 下面是失业保险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南阳市失业登记办理依据
《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南阳市失业登记提供材料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和街 道社区无业证明;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一年以内的,提供终止或解除 劳动关系证明(须单位盖章并提供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失业一年以上的 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街道社区无业证明;
3、个体业主等劳动 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