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为加强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完善失业保险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州研究出台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政策,有效发挥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下面是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详细内容。
红河州出台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新政
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我州一是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可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二是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给予稳岗补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