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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查询

云南省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州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红河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地址:云南省个旧市和平路75号

邮政编码:661000

网址:http://www.hhgjj.com/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政策

拥有新房不是梦,随着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逐渐完善随之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购房需求,对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本文是公积金小编整理的关于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详情,供大家参考。 11月5日,红河州住房 查看详情>>

2016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详情

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红河州市民来说,公积金缴存额度、基数和公积金缴交计算公式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红河州缴存公积金最新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不得超过红河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根据红河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州201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092元(月平均工资为3758元)。

公积金缴交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

最高月缴存额=3758×3×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5年1月份起严格按照以上规定予以执行。

三、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1号)精神,红河州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弥勒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其他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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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指南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是怎样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红河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公积金贷款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条件

1、具有红河州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的自筹资金为首期付款;

5、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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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述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详情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无论是公积金查询还是住房公积金提取都是买房者极其关注的,本专题是小编为您详述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详情。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依次经过以下程序:

(一)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

(三)职工向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包括: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翻建,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须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指需要牵动或折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折除住房)须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等。对住房进行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证、退休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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