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前段时间,各个地区城市都出台了公积金新的政策,以便更好的帮助众多市民的以后投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达州市的市民们也想要知道其市区所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那么,公积金小编也整理一份详细的关于达州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内容,给大家分享。 查看详情>>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的管理。管理中心履行下列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法规政策,维护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缴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办理或委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东城街道文华街62号
邮编:635000
网址:http://www.dzzfgjj.com/
达州2016年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本文是公积金小编整理的关于达州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具体内容的介绍。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2014年8月21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14〕21号)规定,全市辖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250元。如市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新的标准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根据达州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89元。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市职工2016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9567元。
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其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执行。
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即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帖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认真执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控高提低”缴存原则,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
达州市公积金贷款详情
住房公积金对于达州市民来说一定不陌生,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减轻不少负担。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小编了解到凡是有按规定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本市区自住住房时,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的缴存人,须在账户启封后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缴存人须在新缴存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人在本市工作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户口未迁移至本市的,则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的放宽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无论是公积金查询还是住房公积金提取都是买房者极其关注的,本专题是小编为您详述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4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的通知》。
通知明确:
1.新增六种提取范围
⑴子女当年考取国家承认学历高等院校的家庭困难缴存职工,可提取不超过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
⑵缴存职工旧房安装电梯,凭相关批文、资金分摊表等相关资料,按实际分摊额提取;
⑶未成年子女或在高等院校在读子女购房,按缴存职工及其配偶购房提取手续和额度要求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