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能够让企业职员在失业的情况下也能够拥有好的保障。为此,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社会失业保险保障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失业保险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缴费。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荆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目前,荆州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的相关信息管理工作已于上周调整到位。
荆州市失业保险缴费费基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有个上、下限。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实际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缴,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缴,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