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刊发《2016年关于工伤保险认定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为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依法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义务。人社局特对新制订的工伤保险认定标准做了一系列的说明。现在,就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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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一直以来是充满争议的话题,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伤保险缴费对大多数职工朋友来说都是模糊不清的。本栏目专注为营口市民解读工伤保险缴费的比例等疑难问题,下面请详细阅读下文。
营口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后不实行浮动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率标准为0.7%。
(2)、矿山1.7%;
(3)、建筑、冶金1.5%;
营口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提到工伤保险相信营口市的市民们都知道,小编想问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市民职工们,你们都了解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吗?没了解的市民们不用急!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营口市工伤保险赔偿新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营口市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最新营口市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根据我国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一般都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的。那么认定需要哪些办理手续?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营口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营口市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受理范围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按规定时限提出申请的,受伤职工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诊断书(职业病诊断或鉴定证明);
3、证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