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伤保险相关事项,例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而工伤认定就是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遭遇伤害的定性行为。本文工伤保险小编将详细介绍在毕节地区进行的工伤认定过程。
毕节地区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一、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国家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作人员在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时,见义勇为导致伤残和死亡的;(二)工作人员在创造发明、技术革新工作造成死亡事故;(三)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非本人所能抗拒或避免不了的意外伤亡事故;(四)工作人员因战因公(工)致残,原伤口复发而死亡;(五)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导致职业病(需由职业病医院诊断明确系职业病患者)而伤残死亡;(六)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中突然发病而死亡;(七)工作人员因公(工)乘做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或因公(工)外出(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非因本人责任而死亡(凡因本人过失而造成事故伤亡,不能按因公(工)处理);(八)工作人员由组织确定外出参观、访问、考察,遭受不可抗拒的灾害或非由本人负责发生的意外的伤亡事故。
毕节地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