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生育保险小编详细解读了佛山市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等一系列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手续问题。具体详情请看下文。希望能够帮上大家。谢谢浏览!
佛山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的证件
1、孕妇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4、妊娠诊断证明(一定要在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开妊娠证明)
5、1张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底色不限)
本文生育保险小编详细解读了佛山市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等一系列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手续问题。具体详情请看下文。希望能够帮上大家。谢谢浏览!
佛山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的证件
1、孕妇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4、妊娠诊断证明(一定要在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开妊娠证明)
5、1张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底色不限)
生育保险小编了解到,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5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新规政策。具体新规政策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佛山市生育保险妊娠期住院费用结算新规
该局当天发布了《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说,社保部门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问题做了相应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就医确认保险凭证已生效的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入院,于2016年1月1日(含)后出院,出院时没有分娩或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结算--2015年12月31日(含)前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核报;2016年1月1日(含)之后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生育保险规定核报。符合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职工,其当次住院的所有医疗费用按基本生育保险规定核报。
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参保职工,其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介绍
(一)缴费标准
佛山市的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大家都还是很多疑问不清楚,那么现在请大家阅读下文,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
佛山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最高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佛山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其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2、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其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