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佛山市经济发展,佛山市全市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完毕,随之佛山失业保险金也进行了调整。此外,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的期限,申领标准也进行了完善。失业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由现行的1310元/月调整为1510元/月。为此,佛山市失业保险标准也将进行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为151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2588元,失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费率均为0 .5%。
广东佛山将从5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至1510元/月,佛山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目前的1048元/月提升至1208元/月,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比目前每月增加了160元。
2015年7月广东省出台最新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后,佛山针对本地制定了最新的失业保险政策,其中失业人员的求职补贴是按照失业人员申请保险金之前12个月失业保险平均缴费工资的15%计算,比如禅城区失业人员每月可以领取250至350元的求职补贴,领取时长为6个月。同时,农民工也可以享受和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此外,新的《条例》实施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如果出现生育、求职、自主创业、伤亡等情况,都将有一系列的补助。其中,对领取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的失业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金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