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小编了解,阿图什市为了使失业人员能够拥有更好的保障,近日,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重新对原有的失业保险政策重新做了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是为了提高失业保险金和调整失业保险缴费率的问题。同时,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新调整的政策方案将在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阿图什市最新的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金标准依据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比例计算。2016年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第1个月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期限在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按75%领取。
根据现行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剩余月份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这个时候,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每次最长不超过24 个月。
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是因为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因各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参保人员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额度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