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或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张家界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经过哪些程序呢? 下面是失业保险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张家界失业登记申请条件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