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及流程。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揭阳市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揭阳市失业保险办理所需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及流程。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揭阳市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揭阳市失业保险办理所需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据失业保险小编了解,揭阳市为完善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业务,出台积极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同时,随着揭阳市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建设,此次还将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具体内容请参考下文。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即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管是城市职工,还是农民工,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完全相同。
今年7月1日前,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现在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新修改的《广东省失业保险金条例》出台多项措施促进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两个群体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还可以同等享受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
现揭阳市失业保险金为每人每月808元
为了方便非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新条例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没有广东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同时,企业职员享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为此,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揭阳市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揭阳市领取失业保险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