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甘南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在调整后的新政策中,强烈要求全市人民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搞。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甘南州失业保险金调整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我州在原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增长10%。目前,二类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917元/月;三类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851元/月。我州辖区内合作市执行二类区标准,原发放标准每人每月917元的基础上增加10%,实际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8.7元;夏河、玛曲、碌曲、迭部、舟曲、卓尼、临潭等县执行三类区标准,原发放标准每人每月851元的基础上增加10%,实际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36.1元。
提高失业保险标准,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结合实际,认真测算,研究制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方案,尽早组织实施。
同时,提高失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