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失业保险是五险中的一部分,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为此,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失业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包头市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包头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包头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包头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包头市失业金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