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到,东莞市人社局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4号)有关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调整东莞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政策。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相关信息,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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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保险最新赔偿标准详情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市民职工们,你们都了解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吗?没了解的市民们不用急!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东莞市工伤保险一至十级的赔偿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东莞地区社保机构认为,当用人单位未按劳动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伤残或死亡事故发生后,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差额损失赔偿;如用人单位在缴费时已告知劳动者保险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及法律后果,而劳动者又同意的,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待遇差额损失赔偿责任。
东莞市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东莞市五至六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东莞市七至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介绍东莞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操作指南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工伤认定的结果,直接影响职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东莞市工伤认定办理途径,在东莞市办理的职工市民们可以参考了解。
东莞市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016年东莞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介绍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成为了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当然工伤保险也一样,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东莞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调为0.75%。工伤保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东莞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调整。
从市社保局获悉,从本月起,东莞市工伤保险费率从全市平均1%左右下调为0.75%,并按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到八类。市社保局预计,2016年全市用人单位将减轻工伤保险费用约3.71亿元。
市社保局向媒体通报称,具体调整办法包括重新划分行业工伤保险风险类别、重新设置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重新调整费率浮动档次。据介绍,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现有的三个类别调整为八个类别。其中,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此,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从0.5%、1%、1.5%,按照行业类别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
此外,社保机构将定期对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状况进行评估和费率调整,其中二类至八类的费率调整浮动可上浮至120%、150%,或者向下浮至80%、50%,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浮至120%、150%。
在实施新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后,按照测算,东莞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从全市平均1%左右下降至全市平均0.75%左右,预计2016年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工伤保险费用负担约3.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