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有国家标准也有省的标准,当然省是在国家标准的范围内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那么,最新合肥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4元(2016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4个月=18336元
工伤赔偿标准有国家标准也有省的标准,当然省是在国家标准的范围内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那么,最新合肥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4元(2016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4个月=18336元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工伤认定的结果,直接影响职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合肥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在合肥市办理的职工市民们可以参考了解。
合肥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第375号令)
2.《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169号令)
3.《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关于委托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各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
5.《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据小编走访了解,合肥市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进行。
合肥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合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合肥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1、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由地税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