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一直都是市民热切关注的问题,而公积金网小编就为大家列举了几条关于新乡市贷款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吧!
1.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3成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2.买房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被提取人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夫妻关系有效证件(同第4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被提取人和配偶出具与购房人相互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中心业务办理窗口写出书面申请,声明愿意让购房人使用,并签名留印。
3.禁止第三次贷款,禁止第三套房贷款
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前公积金政策是认贷不认房,不管你买的是第几套房,只要是首次或者二次使用公积金,都可以贷款。此次新增明确了无论是第三套房,还是第三次贷公积金,都不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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