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前段时间,各个地区城市都出台了公积金新的政策,以便更好的帮助众多市民的以后投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鞍山市的市民们也想要知道其市区所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那么,公积金小编也整理一份详细的关于鞍山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内容,给大家分享。
辽宁省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新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政策规定,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比例由原房款总额的30%降至20%;房屋竣工年限在20年之内的产权转让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评估值的40%降至30%;职工已还清公积金贷款,需继续改善住房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也进一步放宽,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均可提取,提取额为其账户余额的90%。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上调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