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社保部和省人厅的要求,郑州市制定了《2016年郑州市企业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以下简称《报销标准》)。该报销标准》中表明了生育保险主要是为了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为此,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对这一报销标准做了详细的介绍。下面,就有小编来为大家讲吧。
郑州市生育保险的的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生育产假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