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小编整理泉州市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包括7个方面:顺产领取生育津贴天数增至98天,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减半,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也可享待遇,领取生育津贴天数有所增加,生育产前检查费待遇提至450元,生育保险关系可省内转移接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时间重算。
1.顺产领取生育津贴天数增至98天
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针对我市生育保险政策作出多项调整。
我市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2.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减半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应按其工资总额的0.7%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此次新规对参加生育医疗费用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作出调整,明确减半征收,每月按0.3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3.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也可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