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京市社会水平发展,政府部门对生育保险政策不断完善修订,目前最新下发重新修订后的政策《南京市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增加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到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包括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可以享受10天生育津贴。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 查看详情>>
南京医疗保险结算中心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97-1号
电话:025-86590700、86590776、86590798或025-12333(医保查询电话)
网址: http://www.nj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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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最新生育保险缴费指南介绍
随着国家社保的不断完善,生育保险也是日新月异,了解掌握最新的生育保险知识对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就以南京市为例,一起跟着生育保险小编来看看2016年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详细指南吧,供大家参考。
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南京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按月分别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其中生育保险费为8元/人·月,个人不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就是说您只要正常缴纳灵活人员医疗保险即视同认定缴纳了生育保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可享受待遇。
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
介绍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报销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本文将为你提供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