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根据国家和相关的政策条例,对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事项做了调整。其中调整了生育保险的政策方案。这次的调整方案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至于都有哪些新政策变动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拉萨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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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拉萨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据悉,拉萨市的生育保险政策是依据省生育保险相关办法法规,目前,拉萨市进行了重大的政策调整和制度改革,扩大了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调整了统筹层次、缴费比例、基金管理、经办规程等内容。本文主要为大家详细介绍我市生育保险调整后缴费比例,更多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拉萨市推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后,只要职工只要具有西藏自治区常住户口,并且和城镇各类企业(含自收自支或者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都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这项费用将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中,城镇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差额拨款的带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职工工资的0.4%缴纳生育保险费。
介绍拉萨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拉萨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大家都清楚了解吗?要如何办理呢,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等等一系列问题,相信很多市民都很关心的。那么现在就请大家一起来看看下文,生育保险小编来告诉大家具体的拉萨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拉萨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女职工生育的,提交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还须提供双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者不属于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材料(出生证、婴儿死亡证明、终止妊娠医学证明、专家鉴定因生育引起其他疾病的证明、节育证明、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等原始材料);
4、是失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审核有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5、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和其配偶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和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