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小编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惠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各险种缴费基数将从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具体的缴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现在就和生育保险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生育保险小编近日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惠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各险种缴费基数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其中,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上调。
生育保险小编据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惠州市按照全省统一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执行。
惠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
惠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