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小编从株洲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完善我国失业保险政策,保障职工在失业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结合株洲市的实际情况,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株洲地区领取的缴费手续,希望能帮到您。
株洲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单位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5%缴纳,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工资的0.5%缴纳
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小编从株洲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完善我国失业保险政策,保障职工在失业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结合株洲市的实际情况,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株洲地区领取的缴费手续,希望能帮到您。
株洲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单位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5%缴纳,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工资的0.5%缴纳
缴费基数
为了实施《失业保险条例》,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依照本办法政策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详细政策介绍请卡下文,失业保险小编整理。
株洲市最新失业保险政策调整标准
株洲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参加失业保险期间,并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职工失业后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
本办法所称失业人员,是指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用人单位不发给工资或者生活费并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业务。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株洲市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每个参加工作的人都会出现工作压力大的可能,失业也时有发生,目前我国失业保险政策相对完善,有部分人员对于失业保险政策并不了解,其失业保险领取流程也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因此失业保险小编对株洲市失业保险领取进行了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株洲市失业金发放标准
1.我市城市四区,即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112元/月调整为1182元/月,月标准提高了70元
2.醴陵市、株洲县、攸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000元/月调整为1063元/月,月标准提高了63元;茶陵县、炎陵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904元/月调整为961元/月,月标准提高了57元。
3.失业人员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终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