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福建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内容,其中就包括为了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和我省跨越发展战略目标实现,提出的七条意见。 一是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 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含一 查看详情>>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成立于1997年元月,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设综合管理科、归集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核定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劳务用工3人)。中心系省一级预算管理单位,管理费用由福建省财政厅核拨。中心主要负责省直在榕和中央驻榕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
福建省公积金中心电话 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福建省公积金中心的全称为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91-12329。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7年元月,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心内部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现有编制15人。中心主要负责省直在榕和中央驻榕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福建省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
前段时间,福建省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发之后就受到了福建省广大市民的关注,那么接下来就让公积金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下吧!
一、缴存基数核定年度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在榕省属单位2015-2016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
(二)中央驻榕单位2015-2016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5%。
三、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福建省最新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福建省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以及提取的流程有哪些呢?这些问题公积金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材料供大家参考。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提交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二)购买二手房:提交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三)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提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四)在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交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