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公积金小编整理了盐城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10月15日,盐城市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 查看详情>>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盐城市人民政府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东台、大丰、盐都、亭湖、射阳、建湖、阜宁、滨海、响水九个管理部和综合处、归集管理处、资金运用管理处、财务处、稽核内审处(监察室)、技术信息处、业务部等七个处部,是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职能部门。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
邮编:224001
Tel:0515-88372223 Fax:0515-88368016 Email:admin@ycgjj.com
网址:http://www.ycgjj.com/
盐城公积金中心电话 盐城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盐城公积金中心一般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15-12329。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盐城市人民政府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包括:
一、是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是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是委托由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关于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详情
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盐城市民来说,盐城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以及比例是怎样的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盐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具体内容。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调整。职工个人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工资总额/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从11700元调整至13000元。
据了解,工资总额的计算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职工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仍为12%;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仍为8%-12%,缴存比例未达到8%的应调至8%。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一律为20%。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当年未公布的暂时按上年度公布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且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全市缴存基数上限13000元。
自7月1日起,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执行的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月缴存工资基数应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市区、东台、大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60元,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
同时我市对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也进行了调整。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凭证,包括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本市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工作所在地名下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其他凭证要求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为准。此次调整中,对于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大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600元,其他各县(市)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500元;已婚职工大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其他各县(市)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
关于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详情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了盐城市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详情。
为落实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转型升级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结合盐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从3月1日起盐城市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最高由原来不超过2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万元;二人或二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由原来最高不超过4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0万元。
二、最高贷款额度内贷款执行首套房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拟贷款额度加历史已贷款额度之和,单人在30万元以内、家庭成员(两人及以上)在50万元以内的,贷款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单人累计超过30万元、家庭成员(两人及以上)累计超过5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当次贷款利率不分开计算。
三、降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购买、建修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金额由原来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总房款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