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了改善民生,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国家和省市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文件,所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为此出台了公积金新政,如今已全面落实。下面是公积金小编提供的新政内容,供参考。
日前,我市正式出台《百色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推行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以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成中心委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使购房贷款职工能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减少利息支出,节约购房成本,进一步加大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力度,有效盘活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据悉,“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但贷款额度最高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及比例、抵押物评估价值三者最低值;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贷款利率将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商转公”的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商转公的申请人应当是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原商业贷款还款期间无恶意拖欠记录;商转公的申请人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为进一步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百色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