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不仅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可实报实销,还可领取生育津贴以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更多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
2010年6月起,我市调整社会医保政策,取消生育保险作为单独险种,并入基本医保。
“当时采取的是包干制,顺产一次性给予定额生育医疗费用共3000元,剖腹产则给予4000元。”该负责人介绍。
中山市生育保险新政策由用人单位缴费
本次《办法》实施后,将基本覆盖中山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职工和雇工,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初步统计,大概160万人。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按本月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乘以0.8%,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不需要缴纳。”该负责人说。
中山市生育保险政策亮点
①配偶未就业也能享受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