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小编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市人社局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为了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统筹保障能力,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均应依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将 查看详情>>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
地址: 青岛市福州南路8号
电话:0532-85712034、85713134、85715042
网址:http://www.qdhrss.gov.cn
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8号
电话:0532-8578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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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青岛职员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就是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生育保险费用。为了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确保更多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青岛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用。那么目前青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呢?
青岛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1%。
青岛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 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详细介绍青岛市2016年关于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的相关事项
为了简化生育保险报销的繁琐事项,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对《生育保险报销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比原来少了许多繁琐事项。从此可以让办理人员花少时间,办好事情。都有哪些简化的事项呢,就由小编来告诉大家。
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生育保险;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