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社局为维护妇女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最新政策调整。下面由生育保险小编整理。 廊坊市生育保险新政策调整解读 查看详情>>
廊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电话:0316-2227974、2227890 、12333(社保查询)
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电话:0316-2227199,2227134、0316-96309332227769(医保账户查询电话)
网址: http://www.12333sb.com/yiliao/hebei/langfa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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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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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廊坊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2016年廊坊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最新的缴费比例是多少?那么缴费基数又是多少呢?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份,廊坊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资料。以供大家参考使用。
廊坊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0.8%
注: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廊坊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为工资总额,但不能低于或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300%
廊坊市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关于廊坊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
每个地方都有生育保险政策,但多少有一些条件还是不一样的,现在我们来看看廊坊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有什么规定?其中享受生育待遇的,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体由生育保险小编整理。
廊坊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