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亳州经济社会水平的发展,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完善建设,这次出台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其中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3%,企业缴费费率为0.5%。另一方面,强化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监管,规范待遇和发放,维护职工权 查看详情>>
亳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毫州市新华路劳动大厦东2楼
电话:0558-5132338、5510832
地址:毫州市新华路劳动大厦东2楼
电话:0558-5132338、5510832
小编给大家讲解亳州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的相关事项
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医辽保险制度,改善企业妇女的就业率。亳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亳州市的生育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员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及流程做了相应的措施。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亳州市的生育保险的报销制度吧。
亳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男女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育(24岁后)且为初育,则男方可享受30天的晚育奖励假。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怀孕不能享受保险。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
亳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2.医疗费用单据及费用清单;
最新亳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规定
亳州市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这些单位都要参加生育保险。这是保障劳动者在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期间,享受到国家和政府给予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那么,现在具体来看下亳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规定。
亳州市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要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当将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亳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的平均工资总额为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降低亳州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的生育保险费率标准为: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3%,企业缴费费率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