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所以,失业人员赶紧了解关于在绍兴市办理该证的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到社保局进行办理,才能尽快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解决自身再就业问题。具体内容失业保险小编已经整理好,请大家查阅。
办理绍兴市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2、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3、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4、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所以,失业人员赶紧了解关于在绍兴市办理该证的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到社保局进行办理,才能尽快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解决自身再就业问题。具体内容失业保险小编已经整理好,请大家查阅。
办理绍兴市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2、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3、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4、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条例》还对失业保险制定了2016年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绍兴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基本条件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缴纪录;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除外)低于绍兴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申领失业金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失业保险费缴纳满一年以上;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到经办机构去办理过失业登记,进行过审核。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一次性领取的生育补助标准调整到3735元。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1.3倍。低于现行最低发放标准的,按现行发放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愿望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失业保险金到底如何领取,怎样领取呢?失业保险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一份绍兴市的失业金领取办理流程,供参考。
绍兴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