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须知
来源:天气网社保查询工具
日期:2016-08-22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昭通市民都众所周知,但提到就业失业登记证该怎么办理呢?办理需要什么条件,都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失业保险小编收集到了关于昭通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的详情,一起来了解吧。
昭通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一、申办条件
(一)就业人员办理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以及社区就业的劳动者。
(二)失业人员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肄)业的城镇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
3、承包土地被征用,已由农村户籍转为城镇居民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自愿放弃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或流转其承包土地签订3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未转城镇居民人员;
4、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城镇常住地单位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7.其他失业人员。
二、提交资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常住证)、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2寸免冠照片2张;
4、新成长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个私企业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5、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失地农民,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复员退役证明;
7、刑释解教人员,应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