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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工伤保险查询
  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长寿街677号
  电话:0437-3278900

辽源市社保局调整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据小编走访了解,辽源市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进行。

辽源市社保局调整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辽源市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其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2016年当年保费。2016年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下限为2235.4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177.00元/月。

辽源市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辽源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企业工伤保险比例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企业工伤保险比例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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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辽源市工伤保险具体赔偿标准

据悉,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后,若员工因工受伤,即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工伤等级不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那么2016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本文工伤保险小编将为您提供2016年辽源市工伤保险赔偿最新标准,给大家分享。

介绍辽源市工伤保险具体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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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条例

据悉,辽源市为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规范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从而出台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实施,那么这时就有市民会问,条例的内容有哪些新规定呢?接下来的话就由工伤保险小编带大家一起去详细了解下新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辽源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吉林省政府发布的《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市各类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省政府的另行规定办理。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规定办法征缴。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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