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作为主要的社会保险之一能够很好地保障人们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人们对于工伤保险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加深。那么关于工伤保险政策大家是否有了解呢?工伤保险小编给大家提供了一份昆明市工伤保险新政策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云南省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并报市政府批准,《昆明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16年2月13日起施行。
该办法在缴费费率方面:一是明确了基准费率。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将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纳入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但在适用费率档次上没有进行明确,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增的以上单位参保费率进行了明确,
二是明确了浮动费率。本实施办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明确了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和调整的具体规定,将过去我市规定的3年浮动一次变为每年浮动一次,通过费率浮动,增强参保单位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在工伤预防方面:工伤补偿、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三大基础工作,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原因,我市仅开展了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工作,为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本办法依据上位法的规定,建立了我市的工伤预防工作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变事后赔偿为事前预防,促进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在劳动能力鉴定方面:在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上,增加了疾病与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关联的确认,将过去工伤认定中容易引起争议的事故伤害和自身疾病相互关联问题,改由技术手段进行甄别,减少争议,增强行政行为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