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之后,一直受到广大石嘴山市的市民热切关注,因为此次出台的贷款新政是关于缴存职工家庭贷款购买住房的优惠政策,而具体的贷款政策内容有哪些呢?不用急,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一起去详细了解其最新政策内容吧!
日前,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如连需缴存6个月就能申请贷款、二套房也可申请贷款等等。同时,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减轻贷款职工的负担。
公积金新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买房压力,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松了一口气,但新政是否已“落地”我市呢?日前,记者就新政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叶金霞介绍,中心已经接到三部委印发的关于公积金贷款新政的通知,但具体“落地”问题,还要由自治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推出相关措施后才能进一步贯彻落实。“不过,关于异地贷款的政策我市早在2009年就已率先开展了。”叶金霞表示,2009年时,根据自治区有关精神,我市缴存职工在区内任何市县区购买住房,既可以在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也可以在购房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只需提供借款人或配偶名下或他人的可在本地抵押的房产即可。其中,如在银川市、贺兰县购房的,也可用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
虽然眼下我市还不能实施三部委的公积金新政,不过,就在不久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刚性购房需求的通知》,对现行的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首套房的贷款额度,降低了首付款比例。
在区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贷款额度由过去的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0倍提高到了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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