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多个市州均已出台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降低了使用门槛,优化了业务流程。公积金小编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各市要进一步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帮助更多的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商品住房消费,有效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各地公积 查看详情>>
贵州省个人公积金查询
1.查询方法: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由于银行系统升级,现无法使用 姓名+个人公积金账号 进行查询。
2.个别单位缴纳公积金时未提供员工身份证号码, 可能使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无法查询。
3.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具体以银行数据为准。
4.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 (0851)12329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贵州省住房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它房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有关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房改资金监管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建立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国家有关部委联网;会同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等部门,定期对各市(州、地)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房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房改资金的监控;组织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贵州省公积金缴存比例详解
贵州省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怎么样规定的呢?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详情资料,仅供参考。
为使贵州省监管企业进一步落实好《条例》的有关规定,就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规定明确如下:
(一)单位必须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按照规定使用。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但原则上不能高于12%。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市(州、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三)根据《条例》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贵州省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程序
贵州省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相信还有很多市民是不了解的,其实要想办理异地贷款并不难,简单几步骤就能轻松搞定,公积金小编就在这里先为大家详细说明下吧!
按照《通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问题将步入落实阶段。
从具体分工来看,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记者注)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那么,个人该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按照要求,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至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住建部要求,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