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携带所需证件和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科进行办理。这些变更业务的办理手续看似复杂,其实操作起来很简单。下文是社保小编收集的关于郑州市社会保险变更的具体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事项
原一代身份证号码与新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申报材料
《个人权益记录变更审批表》(3份,需原参保单位盖章);
提供派出所《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结时间
地址:郑州市棉纺东路55号
网址:http://www.zzs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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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百花路46号附8号住房公积金大厦
网址:http://www.zzgjj.com/
当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携带所需证件和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科进行办理。这些变更业务的办理手续看似复杂,其实操作起来很简单。下文是社保小编收集的关于郑州市社会保险变更的具体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事项
原一代身份证号码与新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申报材料
《个人权益记录变更审批表》(3份,需原参保单位盖章);
提供派出所《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结时间
因人员的流动,用工情况发生变化,社保关系在统筹区内和统筹区之间进行转移的经办业务。社保转移成功后账户合并、年限累计,对于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着重要意义。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社保小编为郑州市民们整理了社保转移所有流程及要求,供参考。
转移流程及要求
1、由新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并在其企业注册地的社会保险中心盖章。
2、由老单位凭上面说的接收函到其注册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跨统筹地区转出手续,取得加盖了社会保险中心印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3、由新单位凭第2条中所说的转移单和您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先经劳动局鉴证)
办理跨统筹地区转入手续
一、办理条件
据了解,全市城镇职工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启用新的年度缴费基数。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15缴费年度缴费标准已确定。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推出了关于2015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本文是社保小编为您介绍的详情。
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现就2015年社会保险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有关变动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4〕80号)的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参保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将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单位工资总额大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应按规定申报本单位工资总额,社会保险年检时将对参保单位的单位工资总额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差额进行补征。2015年社会保险年检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二、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自动启用上月缴费工资,缴费基数按照2014年度郑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封顶保底”处理(失业保险上不封顶)。新的业务经办系统上线后,参保职工如工资发生变动,可在本缴费年度内随时进行职工缴费工资补报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仍按原办法执行)。今后,市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参保单位可就近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或各分局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三、参保单位应在2015年6月15日前及时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存在欠费且无力补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延期缴费、抵押担保等手续。为保护参保职工利益,参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连续欠费在1年(含1年)以上且未办理延期缴费、抵押担保手续,将从2015年7月1日起暂停该单位征缴计划、单位人员暂做停保处理(欠费单位名单详见社保局网站公告,网址:www.zzsi.com)。为避免因计划暂停、人员停保出现影响参保职工个人待遇等问题,希望各参保单位按照《通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因“五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为确保社会保险各项数据的准确度和质量,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应认真核对和补充本单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数据,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将在新系统上线后对“五险”统一征收、统一参保信息、统一参保人数、统一缴费工资、统一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