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据社保小编了解到,滨州市社保养老、失业保险转移有这样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
滨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须知
1 、统筹范围内参保职工的转移 第一步:转出单位将已审核好的调出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移交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经办人员持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申报表》调动手续等相关资料,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第二步: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手册“单位变更”栏内填写调入单位名称、调入时间、在“变更后编号”栏内填写办理时间,并加盖经办人员章。然后将手册退还单位经办人,继续使用。同时,将该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档案卡,自调出单位移至调入单位管理,并在个人档案卡的背面“单位变更登记”栏中填写有关变更信息。
2、 统筹范围外参保职工的转移 〈1〉符合转入条件,自统筹范围外转入的参保职工办理指南:
第一步: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申报表》(只查看不留存)、有关调配手续,到拟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同意转入的证明函;
第二步: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