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滨州市社保养老、失业保险的变更登记手续
来源:天气网社保查询工具
日期:2016-08-22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社保信息错误。这时需要办理变更手续,据社保小编了解,滨州市社保养老、失业保险变更登记的手续是这样的,一起来看看!
养老保险变更登记
一、参保单位有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登记环节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帐号; 9、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登记管理环节要求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三、登记环节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是否准确无误,核对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经审核通过的,变更参保单位登记事项。
失业保险变更登记
一、参保单位在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依法向原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账号; 9、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申请变更登记单位应按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资料: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资料齐全的,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归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变更的,经办机构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