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对职工养老金的计发做出解释。
一、 关于个人帐户:自2006年1月1日起按本人缴费工资、缴费基数的8%建立,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二、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并举例说明: 某单位职工赵某,男,高工,生于1946-9-9,1964-9-1参加工作,2006-9-9退休,持独生子女证。初次缴费时间93-10-1,建帐时间98-1-1,视同缴费年限349月(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本人已有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本例中指从64-9至93-9),建帐前实际缴费年限51月(指单位和个人已共同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本例中指93-10至97-12),个人帐户年限(N)105月(本例中指98-1至06-9),累计缴费年限(M)505月(指视同缴费年限+建帐前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年限),个人帐户累计金额19593.66元。(200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18.83元)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增发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6年1月1日(注:中铁二局按1994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 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即(94年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94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95年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95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当年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当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94年至退休当年的缴费年限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555+1.684+1.878+…1.346)/13=1.866 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18.83×1.866=2460.94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1318.83+2460.94)/2×505/12×1%=795.26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
查看详情>>